內地數據交易六大問題

美日及歐盟上周在華盛頓舉行貿易部長會議,確認將攜手促進數字領域貿易發展。在個人及企業數據流通領域,美日歐將主導制定國際規則,在保護個人資訊安全的監管前提下,促進跨國數據使用以激活經濟。

早前麥肯錫發表的數字經濟報告也提到,跨國數據流通在2014年已貢獻了全球GDP的3%,而且正在加速,可見數據流通以至交易實屬未來大趨勢。

且不說跨境數據,先看中國自2015年起在國策推動下,數據交易從概念逐步落地,全球第一間數據交易中心於當年4月落戶貴陽,隨後有很多省市包括上海、北京也繼續推動設立交易中心,並在數據定價、交易標準等方面進行探索。

據《2016年中國大數據產業白皮書》統計,2015年大數據相關交易的市場規模為33.85億元(人民幣.下同),預計到2020年內地大數據交易市場規模將激增至545億元。從整體發展水平來看,內地大數據交易仍處於起步階段,突出的問題包括:

一、數據交易主要以單純的原始數據「粗加工」交易為主,數據預處理、數據模型、數據金融衍生品等內容的交易尚未大規模展開。

二、政府及企業數據開放進程緩慢,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數據交易整體規模。數據供需不對稱令數據交易難以滿足社會有效需求,數據成交率和成交額不高。

三、數據流向難以管控,採擷過程中對個人隱私保護不足,導致數據容易被洩露和濫用,出事時已難以跟蹤。

四、到目前為止,數據的所有權、使用權、交易權、收益權等未有明確定義。對不同來源的數據進行確權,明確交易雙方的數據產權歸屬,以及界定數據安全保護責任,這些仍是難題。

五、數據交易服務平台鮮有對交易數據進行品質評估,交易中的數據容易出現魚龍混雜,難以保證來源合法性和內容真實性。

六、目前對數據交易各方,包括供應方、需求方和交易所都缺乏成熟的准入要求,在資質評估及數據安全管理能力的評估上僅屬起步階段。

在美好的願景前面,往往需要有人低頭開墾。我的判斷是在數字經濟的世界中,數據資產的交易肯定是箇中要素,而且我還有一個很美好的設想:香港作為世界金融中心、大灣區的主力城市,應該把握這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