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好大灣區數據資源

上周提到《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中倡議要建立國際數據中心,有很多讀者問到這事情為何這麼重要。我認為作為以數字經濟為主調的大灣區,「養」好自己的數據資源絕對是必經之路。

且說近年來,美國、歐盟等國家均高度重視數據作為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的價值,並通過加強政府引導,提供戰略指引。例如美國在推進大數據應用上形成了從發展戰略、法律框架到行動計劃的完整布局,已實施四輪政策行動。首先是在2012年白宮發布《大數據研究和發展計劃》,並成立「大數據高級指導小組」。隨後又進一步細化了大數據改造國家治理模式、促進前沿創新、提振經濟增長的路徑,這是美國邁向數字治國、數字經濟、智慧城市的重要舉措。2014年,美國總統辦公室提交《大數據:把握機遇,維護價值》政策報告,強調政府部門和企業的緊密合作,利用大數據最大限度地促進經濟增長。

2016年,白宮發布《聯邦大數據研發戰略計劃》,在已有基礎上提出下一步大數據發展戰略。該計劃由7大戰略組成:利用大數據基礎和技術培育下一代能力;提高數據可靠性以支援更佳決策;建設、強化網絡基礎設施;促進數據共用,強化數據管理;探索在保障個人隱私和數據安全的基礎上實現數據彙集、共用和利用;培養具備深度分析能力的大數據人才隊伍;打造國家大數據創新生態系統。

若要為大灣區9+2城市之間的大數據合作提供參考,大家應留意2013年的《G8開放數據憲章》,當中強調要共同推動重點領域例如教育、能源與環境、科學與研究、社會流動性與福利、交通運輸與基礎設施的數據開放。

另方面,歐盟也提出了一系列政策,釋放不同類型數據的再利用潛力,其戰略重點是建立歐洲範圍內的大數據公私合作夥伴關係,實施開放數據政策,資助大數據和開放數據領域的研究和創新活動,推動歐盟數字經濟發展。其主要原則包括高品質數據的廣泛獲得性、歐盟內數據的自由流動、尋求個人潛在隱私問題與其數據再利用潛力之間的適當平衡。當前,歐盟有兩個開放數據門戶,歐盟開放數據門戶(EU ODP)發布了來自57個歐盟機構的10907個數據集,2015年上線的泛歐洲數據門戶則聚集了歐洲各國的數據集近76萬個。

作為「一國兩制」3個法域的粵港澳大灣區,我認為可以多參照歐盟的方式打通區內的數據資源,仿效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來建立大灣區數據聯盟不失為一個值得考慮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