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作为生产要素

在國家主席習近平蒞臨香港之前一周的6月22日,習主席主持召開中央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他強調,數據基礎制度建設事關國家發展和安全大局。會議又指出,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是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基礎,已快速融入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和社會服務管理等各個環節,深刻改變着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社會治理方式。筆者認為會議中下面這段很值得有志在數字化方向發展的企業學習:

「我國具有數據規模和數據應用優勢,我們推動出台《數據安全法》、《個人訊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積極探索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加快構建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取得了積極進展。」

「要建立數據產權制度,推進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分類分級確權授權使用,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等分置的產權運行機制,健全數據要素權益保護制度。」

「要建立合規高效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數據全流程合規和監管規則體系,建設規範的數據交易市場。要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更好發揮政府在數據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導調節作用,建立體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

「要把安全貫穿數據治理全過程,守住安全底線,明確監管紅線,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司法,把必須管住的堅決管到位。要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協同治理模式,強化分行業監管和跨行業協同監管,壓實企業數據安全責任。」

筆者認為這數百字已歸納了十多年來國內企業及機構數字化改革的經驗,並對未來的發展給了明確方向。數字經濟從探索到形成,結合了很多前人寶貴經驗,可以說是從跌碰中成長。

有很多專家認為,未來5年將會是數字經濟發展的關鍵,要合理地構建政府、企業、社會的治理模式,有很多難題需要優先解決。首要是大家對數據資源或資產歸屬權的判斷及如何界定,還是很具爭議性,也直接影響着數據交易的合法性和意願。

由於數據的產生很多時候是一種副產品,例如你在購物網站看了幾款汽水,但最終僅買了一包薯片。在去掉實名後,把大量類似這樣的看了什麼,然後又買了什麼的數據整合後,這個歸屬權是否已經和個人脫離了關係?下周我們繼續探討。

數據要素車品覺_紅杉資本中國專家合夥人、阿里巴巴商學院特聘教授暨學術委員會委員